靖安公司商标转让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宜春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5 08:30:49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可以由《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志构成。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
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申请人主体资格和使用管理规则应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宜春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条件,本部分第五条规定对此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审查,适用本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规定。
集体商标定义
集体商标(COLLECTIVE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注册不当导致商标被撤销的理由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禁止注册理由,即《商标法》第41条第1款所规定的情况;
第二,可能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即《商标法》第42条第2款和第3款所规定的情况,通常称之为相对禁止注册理由。
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情况。《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宜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例如,在先权利人没有注意到商标初审公告,没能在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内提出异议,导致可能损害自己在先权利的商标被核准注册。这时,在先权利人就可以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请求撤销注册商标;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商标局初审的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因为一时疏忽,或者由于对某一行业的情况不能完全掌握,使得本来不具备显著性的某一商标通过了初步审定,并最终注册为商标。
对于这种情况,商标局有权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注册商标。其他人也可以据此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在申请注册时,是具备显著性的,但是随着其在市场上的销售和公众的逐步接受,出现了显著性退化的情况,这样的商标,当然也是应当被撤销的。
一、宜春商标注册优先权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件要求优先权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第一、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第二、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内法还要求提供第一次的申请书副本和译本。
第三、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如果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之前,或申请人放弃第一次申请之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
其二,如果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
第四、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本等,只要申请人具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我国企业在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时,可以充分利用优先权原则。它可以使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尽早地获得保护,从而禁止其他企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宜春商标注册基本流程是什么?关于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的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重要工作,申请人应先进行商标查询,查询主要为检索在先是否存在冲突的商标注册权。商标注册是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过商标局审批核准成功注册后,才能享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商标注册申请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丰富的注册申请经验。商标注册申请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申请办理;(推荐到商标注册网进行办理)。第二种是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申请办理。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申请经验或者距离商标局比较远的申请人,顾问并不建议选择这种方式。第一种方式让适合您。
商标注册申请方式介绍之后,接下来为大家继续介绍商标查询流程和商标注册流程两个内容。一、商标查询流程包括:1、登陆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办理,但是商标局官方网站会出现打开缓慢的情况,需要商标查询申请人耐心等待,但是会直接影响商标注册查询体验和效率;2、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商标注册网进行商标查询办理,步骤为登陆商标注册网站:输入想要查询的商标名称,点击;查询;按钮即可了解该商标目前的情况。网站有专业维护人员进行全天候的维护,不会担心出现网站不开的情况。另外还有专业顾问为商标查询申请人提供一对一商标查询结果分析。
二、商标注册流程:1、商标注册流程第一步应该是商标查询,但是前面已经介绍了商标查询的详细内容,这里就不再另外介绍;
2、准备商标注册申请资料。以公司名义为申请人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标图样电子档;商标的商品/服务类别及小分类;商标委托申请书。以个体户名义申请的提供《个体户工商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电子档;商标的商品/服务类别及小分类;商标委托申请书;
3、商标提交申请。商标申请人把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由顾问先对商标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第一时间提交至商标局,这么做是为了巡查申请人准备的资料是否合格,节省商标注册申请时间;
4、商标局审查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的是一个月左右就能拿到;
5、商标局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6、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发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注册商标公告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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