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公司商标注册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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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公司商标注册办理的步骤

作者:宜春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30 08:43:31

从现行法律法规看,我国并未明确禁止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多个商标。两个或多个商标同时使用,主要有以下情形:

1.商标具有从属关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可以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意见》中写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宜春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他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这类商标通常被称为“主副商标”,如汽车商标“大众”和汽车型号商标“桑塔纳”。

2.商标权利人并列使用位阶相同的商标。经过长期广告宣传,并列使用的商标已被消费者充分认可,可共同或单独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如年轻态和脑白金商标同时使用。此种情况也可佐证商标所具有的广告宣传功能。

3.同时使用的两个商标中,有一个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性质和意义与一般商标不同,它们是用于表明使用者成员资格或证明商品、服务特定品质的,如果符合条件,商标权利人可在使用商品或服务商标的同时,一并使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较为典型的是商品销售者在所售商品上同时使用自己的服务商标,以表明服务来源。

5.商标的正当使用。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商标的正当使用,符合该条规定的,可正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同时可一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6.表明合作关系。两公司经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了某款产品,并同时在该产品上标注两公司分别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两个不同商标。一方面,商标仍可发挥识别功能,因为产品的生产研发是两公司合作进行的,产品本身就来源于合作的两个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凸显商标的质量保障功能,表明该产品结合了两家公司的先进技术,更能吸引消费者。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但是这一使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笔者认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下列法律法规中:

1.新《商标法》第七条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在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违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第五条第(四)项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在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违法后果。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第二十条第一款则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法第七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五章规定了相应罚则。

5.《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目前我国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只有两种途径:

一、通过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宜春商标注册办理。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商标登记办理。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选择任意一家在商标局有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办理。如想查询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可到商标局网站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查看。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的,根据委托代理机构要求准备材料即可。

二、如商标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商标办理:

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商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商标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注册申请→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领取规费收据。申请人领取收据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就已完成。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是指由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而由它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商标,用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商标海关备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一个俗称。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或经营户把自己的商标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之后,其他公司从事出口业务,每次有相同商标的商品需要通关,都会接到当地海关发来的书面通知,以确认该商标是否由商标持有者销售。如果经确认商标持有者没有卖过这批商品,那就是说有人在冒用商标制假,海关经过你的同意后,将当场查扣货物。

海关备案步骤:

1.注册为系统用户

2.录入备案申请数据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3.提交纸面申请书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款凭据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的地址。

4.补正申请材料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递的纸面申请后才开始进行审核。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核、核准和驳回申请的全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正。

获得核准备案信息。申请人提交纸面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海关总署审核其申请的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如果顺利通过审核,一般1个月左右即可收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核准通知书》。

商标使用许可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许可方签字/盖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许可方签字/盖章;

3、被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签字/盖章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5、办理许可使用手续的宜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许可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内,需要继续许可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原注册商标的标样,不得改变;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范围之内;

4、可以办理分许可和再许可的备案申请;

5、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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