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宜春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4 08:36:21
如果你对这类问题有类似或相同的问题,相信你在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得到一些好处。申请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两年半的时间。取得专利权后,必须按规定缴纳年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从申请开始。发明专利不能续订。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看看宜春商标注册的相关介绍。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并写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先搜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获取专利申请号,并按要求缴纳专利申请费;
4、进入初步审查通过后,自申请起18个月后,发明专利申请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他们也可以在申请起15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要求提前披露;
5、进入实质性审查(真实审查)阶段: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任何人可随时向专利局提交真实审查,或在专利申请公布后提交真实审查,真实审查费用按规定支付;
6、经过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本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按照规定支付了专利权维护费、专利申请当年年费、印刷费和证书费,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发明专利将会公布。
7、如果要求先前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应提供先前申请的相关信息。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权利要求:解释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其是指本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概述:总结发明。3、描述:解释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解释与本发明相关的背景技术;解释本发明的目的;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本技术方案的效果和优点。相关实验和数据证明了效果和优势。
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法定条件,即:
第一、经营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二、经营者能够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并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法定条件,即:
第一、经营者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二、经营者能够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并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下面商标注册公司从举证实务角度做一下要点阐述:
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多所购进商品的商标应当尽到基本的商标权瑕疵审查义务。这种审查义务在经营者商标侵权免责时表现为经营者通过举证自己的审查义务已经尽到从而证明对商品侵权并不知悉。商标注册公司阐述司法实践中考量经营者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的关键点如下:
1、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及品牌影响力。如果经营者经营规模较大,对此类经营者的管理应当更加规范,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经营者的进货规范化往往要求更为苛刻。
2、经营涉案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时间。经营者如果经营涉案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时间较长,则其应当知悉涉案商品的一些常见商标。
3、涉案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如果涉案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则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此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的真伪给予更高的真伪审查义务。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以上几点不需要均具备才会被认定为经营者已知悉所售商品存在侵权,但任何其中一项,如果经营者举证不当均有导致免责要求无法获得支持的风险。而就经营者的瑕疵审查义务举证要点而言,其实仍然是在围绕“合法取得”的证据而展开。
另外,实务中,商标权人为能够有效举证,有时会向经营者发出律师函或其他侵权告知函,警示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已经存在侵权。经营者如果置之不理,则如果情况属实,经营者的侵权赔偿责任无法免除。当然也有的商标权人为获得侵权赔偿而故意先不做侵权警示,而是在诉讼中直接要求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由此案件的焦点也将转为经营者能否“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义务方面。
很多专利申请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告知自己的专利技术存在缺陷,或者是审查员认为专利无法实施被驳回,下面沈阳专利申请小编就带大家看一看专利被驳回应该正确的处理方法
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呢?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
2、确认专利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专利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应当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
为了支持专利复审理由或者消除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专利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因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层次性,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进行消极回应,或者专利内容确实丧失可专利性(例如完全相同的专利申请在先);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实质审查程序,因此,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消极回应,一般专利不会被驳回;但是,一旦专利被驳回时,就需分析专利被驳回的原因,如确实有可专利性的地方,就应修改自己的申请文件,克服其中存在的缺陷,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复审。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在企业破产时,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6、软件著作权目前可以作为银行的质押,在银行申请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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